(一)展示的含义
展览设计,英文为Exhibition design,展示则表示展现之类的行为状态。展示的概念是从展览的概念扩展而来的,它比展览的概念更广泛。展览,即是将物品陈列出来供人们观看,它是被动地与人进行沟通,且是单向的。展示,则是以多种方式提供、展现、陈列物品和作品,使其以更易于人们接受的方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,使展出物和环境与观众发生对话。因而,展示活动是公众参与的活动,展品主动地与人进行双向交流,从而使公众在接受信息的同时反馈信息,成为信息交流与传递的主体。公众参与到展示活动中,动手操作或选购商品,这个行为过程不仅仅是一个“览”字所能涵盖的。而“示”的外延更大,除含展览之义外,还有演示、示范以及明示、暗示的含义,既有静态又有动态的含义。在国外,对展示一词的理解,其涵盖的范围更广。如在通常的专业规范中,将下述四种情况均列入展示范畴:
展示会---博览会、博览会、交易会等
展示场---竞技场、剧场、商场等
展示馆---博物馆(历史、自然、科技、民俗、物产等类别之馆)、美术馆、图书资料馆、 水族馆、纪念馆等
展示园---动物园、植物园、名胜园等
由此可见,展示在称谓和表现形式上由“展览”变为“展示”,完全反映了其内涵与外延合乎逻辑的延伸。
展示,具体地说,即是在一定的空间环境中,采用一定的视觉传达手段,借助一定的展示设施,将一定的信息和内容展示于公众面前,达到指引客户、传达信息,沟通合作等主要目的,并以此对公众的心理、思想和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。
(二)空间展示设计出含义
空间展示设计是展示设计师对一个展示的策划规划过程,是一个有着丰富内容、涉及广泛的领域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课题。空间展示设计的目的并不是展示本身,而是通过设计,运用空间规划、平面布置、灯光控制、色彩配置以及各种组织策划,有计划、有目的、复合逻辑地将展示的信息内容展现给观众,并力求使观众接受设计者意图传达的信息。
空间展示是表达创意的一种有效方式,是一个综合的过程,汇集了不同层面的设计和其他艺术行为形式,如建筑设计、室内设计、图形设计、平面印刷设计、灯光、音效、力学效应等。如今,空间展示设计更是与环境艺术、行为艺术、装置艺术等艺术领域关系密切,并且越来越多地使用影像和新的多媒体手段来呈现。
需要强调的是,展示艺术与空间是密不可分的,甚至可以说展示艺术就是对空间加以组织利用的艺术,无论从展示设计的概念、本质、特征还是展示设计的范畴以及程序来看,我们都可以发现,“空间”这个概念是贯穿展示艺术始终的。展示设计是一种人为环境的创造,空间规划成为展示艺术中的核心要素。所以,在对空间设计进行探讨之前首先明确空间的概念是非常必要的,也是每一个设计师需要当作“理念的基石”铭记在心的。空间,是具体事物的存在形成,也是运动的表现形式。凡眼睛可以看到,手可以触到的具体事物,都是处在一定的空间位置中,都具有空间的具体规定,没有空间规定的具体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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